中国嘉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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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 2016-064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

和协商,上述事项涉及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及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经公司申请,

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6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公告,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6 年 6 月 10 日。

一、重组框架协议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南方集团、龙光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光基业”)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该协议对交易方案、后续工作、

排他性、协议生效、终止及解除等事项进行了约定。《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主要条款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

议暨进展公告》。

二、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南方集团拟通过

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南方集团要求拟受让方应提供切实可

行的重组方案。2016 年 4 月 13 日,南方集团确定置入资产交易对方为龙光基业。

本次重组后,公司现有业务和人员需要由新的主体来承接,相关工作较为繁

琐。同时,龙光基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拟注入中国嘉陵的标的资产金额特别巨大,

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由于公司启动内部重组和

对龙光基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资产尽职调查时间较短,公司无法在 2016 年

6 月 9 日前披露预案。

综上,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

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第四次董

事会及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0 日起继续停

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三、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

意见》,其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但由于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

的资产分布范围较广、资产规模较大,方案的设计、完善及实施所需时间较长,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

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

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考虑

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公司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0

日之前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复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

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

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复牌。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肖小虹、王彭果和马赟已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其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于继续停牌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尚待完成的工作及具体时间表

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继续推进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在审计、

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履

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

目前,南方集团已履行中国嘉陵本次重组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同时,根据国

家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本次重组预案前,需要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查通过意见,

公司已向国防科工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力争在 2016 年 8 月 5 日前取得国

防科工局的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0 日之前召开第一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六、预计复牌时间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经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七、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10:00-11: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

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

告》。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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