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5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上午 10:00 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
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在期限届
满后再延长 12 个月。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在期限届满后再延
长 12 个月。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第 1、2 项议案。会议时间定于 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 2:30 时开始(星期三)
召开地点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16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