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与申请文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之承诺函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拟以其合法
拥有的除全部应付债券及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外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晋煤集团”)持有的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等值
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向晋煤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置换的差额部
分,置出资产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煤气化”)
承接,太原煤气化向晋煤集团支付上市公司存量股票作为承接置出资产的支付对
价;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锁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人作为本公司董事,现承诺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与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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