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 5 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一六年六月
1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5
第三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 17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9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9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20
三、审计机构声明.............................................................................................. 21
四、验资机构声明.............................................................................................. 2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3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梁桂秋 梁桂添 张杰锐
曾江虹 欧阳建国 黄宁
刘女浈 虞熙春 陈思平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3
释义
发 行 人/ 公 司 / 上市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尚荣医疗
尚荣有限/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布兰登 指 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荣昶科技 指 深圳市荣昶科技有限公司
尚荣医院后勤 指 深圳市尚荣医院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尚荣医用工程 指 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中泰华翰 指 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尚荣 指 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香港尚荣 指 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
华荣健康医疗 指 深圳市华荣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尚荣控股 指 深圳尚荣控股有限公司
尚荣医疗投资 指 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普尔德医疗 指 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普尔德控股 指 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
百士德医疗 指 庐江百士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瑞洁医疗 指 安徽瑞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六安尚荣无纺布 指 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美迪普医疗 指 合肥美迪普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康源医疗 指 深圳市尚荣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锦洲医械 指 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
吉美瑞医疗 指 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普尔德无纺布 指 合肥普尔德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普尔德卫生材料 指 合肥普尔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尚荣 指 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
尚云科技 指 深圳尚云科技有限公司
大步物业 指 合肥大步物业有限公司
4
瑞银投资 指 深圳市瑞银尚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圣金源 指 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富海银涛 指 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红岭创投 指 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德道投资 指 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龙岗创新投 指 深圳市龙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创新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星辰实业 指 深圳市新星辰实业有限公司
天珏装饰 指 深圳市天珏装饰有限公司
南昌产业园 指 尚荣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向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立信会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瑞华会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所、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等,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lory Med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435,551,461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 5 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1 号厂房
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 5 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1 号厂房
2楼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尚荣医疗
股票代码:002551
公司网址:http://www.glory-medical.com.cn
电子邮箱:gen@glory-medical.com.cn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系统工程、医疗设施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
净化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制品、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
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医疗器械销售(具体按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在龙岗区
另设分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
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工
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消防实施工程的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救护车的生
产和销售;投资建设医院。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的议案;
2、2015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
议案;
3、2016 年 4 月 23 日和 2016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使该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
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即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5 年 11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3、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7 号),核
准公司发行 46,868,339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国信证
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
全部以现金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
000507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7
2、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
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507 号”验资
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3、2016 年 6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000507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止,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 2,487,10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512,892.00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8,521,516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8,991,376.00 元。各投资者全部
以货币出资。
(四)股权登记情况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2016 年 6 月 17 日,本次新增股份的
股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后,发行人将向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
方式为代销。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3、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认购方式、锁定期安排
根据发行人与梁桂秋、陈广明、贺正刚、刘裕、朱洁和宜华健康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2016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了《深
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及缴款通知书》等认购文件。
8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陈广明、贺正刚、刘裕、朱洁和宜华健康外的认
购对象向国信证券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缴款,按约履行了股份认购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认购数量为 8,521,516 股。发行对象梁桂秋已经与
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本次发行中,梁桂秋认购数量为
8,521,516 股。
上述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8.26 元/股。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363,002,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283 元人民币现金;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98567 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 23.47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 23.47 元/股。
5、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增加医院整体建
设业务资金。具体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 73,231.74 63,000.00
2 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 65,817.72 47,000.00
9
合计 139,049.46 11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 200,000,000 元,实际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87,10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7,512,892.00 元。公司拟使用该笔募集资
金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中的医院整体建设项目。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8,521,516 股。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本次发行中,梁桂秋认购数量为 8,521,516 股。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梁桂秋 8,521,516 200,000,000
合计 8,521,516 200,000,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梁桂秋,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
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梁桂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梁桂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3********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翠竹苑****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1 号厂房
2楼
梁桂秋五年内任职的企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10
任职企业 职务 任职时间
尚荣医疗 董事长、总经理 2012 年 02 月 02 日至今
尚荣医用工程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2 年 11 月 14 日至今
尚荣医院后勤 董事长 2000 年 12 月 12 日至今
布兰登医疗 董事长、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 18 日至今
华荣健康 董事 201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
江西尚荣 董事长、总经理 2012 年 6 月 28 日至今
普尔德医疗 副董事长 2013 年 09 月 05 日至今
锦洲医械 董事长 2015 年 01 月 29 日至今
吉美瑞医械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0 日至今
尚荣医疗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08 月 26 日至今
香港尚荣 董事 2014 年 04 月 01 日至今
尚荣康源医疗 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 21 日至今
(2)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梁桂秋是尚荣医疗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其股权控制关系如
下:
梁桂秋
40.7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梁桂秋主要控制的公司为尚荣医疗及尚荣医疗的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梁桂秋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构成关
联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
明
11
1、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发行对象中除梁桂秋先生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保
证外,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一年均未与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2、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持有公司 40.78%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为 8,521,516 股,其中梁桂秋先生认购 8,521,51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持股比例为 41.91%,本次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发行对象是否履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本次发行对象梁桂秋先生为自然人,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七)主要财务财务数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8,521,516 股,公司股份总额由
435,551,461 股增加至 444,072,977 股,按最新股本计算,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
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2015 年末/2015 年 2016 年 3 月末/2016 年 1-3 月
财务指标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3,555.15 44,407.30 43,555.15 44,407.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13,606.03 13,606.03 4,705.46 4,70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万元) 145,739.09 146,591.24 149,091.53 149,943.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11 0.11
每股净资产(元/股) 3.35 3.30 3.42 3.38
(八)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除梁桂秋先生外,公司董事、
12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本次发行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变动(股)
(股) 例(%) (股) (%)
梁桂秋 董事长、总经理 177,605,239 40.78% 8,521,516 186,126,755 41.91%
副董事长、副总
梁桂添 38,700,006 8.89% 0 38,700,006 8.71%
经理
黄宁 董事 2,697,395 0.62% 0 2,697,395 0.61%
张文斌 副总经理 151,986 0.03% 0 151,986 0.03%
林立 董事会秘书 155,981 0.04% 0 155,981 0.04%
游泳 财务总监 155,981 0.04% 0 155,981 0.04%
张杰锐 董事、副总经理 155,981 0.04% 0 155,981 0.04%
宋丽 副总经理 148,182 0.03% 0 148,182 0.03%
综上,除梁桂秋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非公
开发行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相应降低。
(九)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梁桂秋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77,605,239 股(其
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为 44,410,310 股,高管锁定股份数为 133,203,929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78%。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9,190,00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的 10.80%,占公司总股本的 4.41%。梁桂秋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36,788,85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0.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5%。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梁桂秋 177,605,239 40.78%
2 梁桂添 38,700,006 8.8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
3 10,118,821 2.32%
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梁桂忠 8,505,138 1.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常
5 8,189,267 1.88%
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
6 7,899,514 1.81%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
7 7,275,369 1.67%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
8 6,165,666 1.42%
投资基金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79,800 1.1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惠
10 5,016,312 1.15%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74,655,132 63.0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梁桂秋 186,126,755 41.91%
2 梁桂添 38,700,006 8.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
3 10,441,123 2.35%
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4 梁桂忠 8,505,138 1.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常
5 8,189,267 1.84%
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
6 6,359,975 1.43%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
7 6,145,143 1.38%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资产-邮储银行-如意 10 号资产管理产
8 5,508,176 1.24%
品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79,800 1.17%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
10 4,583,835 1.03%
投资基金
合计 279,739,218 62.98%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按其 2016 年 6 月 13 日的持股数量计算。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8,521,516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66,978,298 38.34% 175,499,814 39.52%
二、无限售流通股 268,573,163 61.66% 268,573,163 60.48%
三、总股本 435,551,461 100.00% 444,072,977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
债能力、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将有所改善。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
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1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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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5、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梁桂秋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其资金来源没
有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情况。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17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5、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梁桂秋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其资金来源没
有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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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袁科
保荐代表人:
吴风来 郭永青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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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高 树 周 玉 梅
周燕
曾燕
黎 志 琛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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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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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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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和《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工作报告》。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和《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 5 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1 号厂房 2
楼
电话:0755-82290988
传真:0755-89926159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0755-82135059
传真:0755-8213519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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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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