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516号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朗姿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朗姿股份申请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朗姿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朗姿股份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朗姿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朗姿股份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长江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
定,公司将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获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92,440,95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7,559,05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80,656.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
年3月31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4,730.31 万元(包
括利息投入 5,237.18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入 33,134.65 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
86,169.89 万元(包括利息投入 5,513.81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9,132.70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 22,472.0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6,660.66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1)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顺义支行 01090338840120105117402 活期 2,406,1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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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崇文门支行 0127 014170008547 活期 39,676.02
北京银行顺义支行 0109 0338 840120105117278 活期 629,105.64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1000000010120100113325 活期 239,543.28
中国民生银行崇文门支行 0127014170009095 活期 12,465.38
合计 3,326,966.30
(2)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账户(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01900127080000012 理财 264,000,000.00
交通银行东区支行 110061166018010143495 理财 5,000,000.00
交通银行工大桥支行 110061265018010023887 理财 19,000,000.00
合计 288,000,000.00
使用情况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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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5,755.9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4,034.8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4,034.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2011 年度: 1,190.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12% 2012 年度: 39,666.65
2013 年度: 38,437.91
2014 年度: 32,309.40
2015 年度: 42,196.18
2016 年 1-3 月 234.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用状态日期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8,753.52 23,753.52 24,179.03 58,753.52 23,753.52 24,179.03 -425.51 2017 年 8 月 30 日
增资朗姿(韩国)有限公司(以
2 增资朗姿韩国 -- 35,000.00 33,134.65 -- 35,000.00 33,134.65 1,865.35 --
下简称“朗姿韩国”)
3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5,516.62 5,516.62 4,877.98 5,516.62 5,516.62 4,877.98 638.6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 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13,971.76 13,971.76 7.03 13,971.76 13,971.76 7.03 13,964.7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6,857.92 6,857.92 5,666.27 6,857.92 6,857.92 5,666.27 1,191.6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5,099.82 85,099.82 67,864.96 85,099.82 85,099.82 67,864.96 17,234.86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85,099.82 85,099.82 67,864.96 85,099.82 85,099.82 67,864.96 17,234.86
超募资金投向
1 新设子公司建设 新设子公司建设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0.00
2 建设公司办公楼项目 建设公司办公楼项目 9,805.95 9,805.95 9,805.95 9,805.95 0.00
3 购买土地 购买土地 7,168.11 7,168.11 7,168.11 7,168.11 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6,195.83 56,195.83 56,195.83 56,195.83 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6,169.89 86,169.89 86,169.89 86,169.89 0.00
合 计 85,099.82 171,269.71 154,034.85 85,099.82 171,269.71 154,034.85 17,2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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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和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对经营策略进行
了调整,适当降低了门店开店速度,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
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用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韩国。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变更用途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 425.51 万元,
超额投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剩余募集资金利息将继续用于该项目。
2、增资朗姿韩国的实际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865.35 万元,公司将根据朗姿韩
国未来资金需要适时予以增资。
3、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 638.64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
司新址办公楼的信息系统建设正在建设之中。
4、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 13,964.73 万元,主要
原因系本项目计划在公司现有生产厂址进行技改扩建,利用部分原有工艺设备,购置
先进成熟的工艺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形成年产 60 万件/套(即新增 50 万件/套)的
品牌服装生产能力。但是,公司为加快生产能力提升,及时满足市场销售需求,在不
影响工厂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公司在顺义区裕华路空港段 24 号地块(京顺国用(2010
出字)第 00132 号)上进行新工厂建设。新工厂建设使用面积 14,000 米;生产管理
人员 400 名;年生产能力 20 万件/套;累计投入 3,445 万元。新工厂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正式投入生产。由于新工厂与募投项目地址不一致,实施方式也有所区别,公
司未变更募投项目进行建设,完全以自有资金进行开展。因此,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很
大提升,但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未有实际进展。
2013 年 7 月 29 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确认书(京国土顺【2013】176 号),2013 年 12 月 23 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取
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3 出】第 00172 号)。该土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
坡镇荆卷村西。土地使用权面积 76,654.4 平方米;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
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 50 年,终止日期为 2063 年 11 月 14 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述土地地址,进行投
资建设。
本项目建设周期原招股说明书承诺为 2 年,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并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调
整延期 3 年。
2014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公告》。公司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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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因受北京市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影响,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审批进度放慢,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原计划 2016 年 8 月 30 日达到预定使
用状态,延期调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目前,该项目已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正在加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权,预计 2016 年内可开工建设。
5、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 1,191.65 万元,主要原因系
公司新址办公楼内的设计展示中心正在建设之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山南玛丽服饰有限公司(2013 年更名为“西藏哗叽
服饰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13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加竞买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2013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京国土顺【2013】176 号)。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3 出】第 00172 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
式进行变更。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后,不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
整体投资架构,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减,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要求和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并对
该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延期 3 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延期 3 年,并将公司
未来发展的新品牌纳入营销网络建设之中。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
行变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为朗姿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不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整体投资架构,项目
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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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质性的影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和 2015 年 2 月 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对全资子
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加大韩国子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
加强韩国子公司在国际时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业务拓展,故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
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韩国进行增资。
2016 年 3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
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其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 2016
年 8 月 30 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现延期调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设计展示中心
建设项目”原计划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现延期调整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原计划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现延期调整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 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情况
1、2012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大楼的议案》,公司已经过合
法程序,经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超募资金支付 9,805.95 万元用以办公大楼建设。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总部大楼款项为 8,332.11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总部大楼款项为 9,805.95 万元。
2、201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山南玛丽服饰有限公司(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
前身),进行新品牌投资。
3、2013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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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201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用于购买土地、缴纳土地相关
费用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于购买土地、缴纳土地相
关费用款项为 7,168.11 万元。
6、2014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7、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进行投资,在顺义区
综合性保税区建立全资子公司开展面辅料采购、成衣进出口、服装服饰展览展示等国
际贸易业务。
8、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94.0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2014 年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8,116.34 万元。
2015 年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79.48 万元。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
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专户进行管理。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2016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能利用率 1-3 月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不适用 14,889.62 —— —— —— —— —— 注1
2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建
3 尚未投产 2,666.01 —— —— —— —— —— 注2
设项目
4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说明: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
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2、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
使用情况报告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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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致,效益均为净利润口径。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为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展示中心
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皆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
且该组成部分是对原有生产经营方式的完善、优化与扩展。故上述项目无法核算其产
生的效益(净利润指标)。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注 1:鉴于无法核算营销网络建设产生的效益(净利润口径),根据招股说明书收入
承诺情况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营销网络建设收入测算方法,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实际
收入实现与承诺实现对比分析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按照优化和新建店铺平均平效测算收入,承诺营
销售网络建设项目新增店铺面积为 27,135.71 平方米,全部完成后应实现营业收入金
额为 64,856.21 万元。2012 年至 2016 年 3 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金
额为 76,090.87 万元,按照承诺平均平效应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 92,497.57 万元,完成
率为 82.26%。平均平效没有达成承诺主要原因为 2012 年以来市场形势和消费者消费
习惯的变化对直营店收入产生了不利影响,营收水平有所降低。
注 2: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投资延期未投产,故无法单独统计其产值情况,
投资延期的原因详见“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4”。
四、 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无。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批准报出。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