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6-17 0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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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 号)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通知》”)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

或“本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自查和说

明。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高伟达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开

始停牌。本公司股票在本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3 月 25 日)

收盘价格为 68.36 元,连续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

收盘价格为 47.70 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即 2016 年 2 月 2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累计涨幅 43.31%。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累计涨幅

9.98%,同期 wind 软件与服务指数(882249)累计涨幅 11.32%。

本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扣除同期创业板指数波动影响累计涨

幅为 33.33%,扣除同期 wind 软件与服务指数波动影响累计涨幅为

32.00%。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创业板指数(399006.SZ)和 wind 软件

与服务指数(882249)因素影响后,高伟达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的自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通知》以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5]5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对高伟达、本次交易对方、本次交易标的上海睿民互联

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

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相关人员”)在公司筹划本次资产

交易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

2015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相关自查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自

上市公司因本次资产重组停牌日前 6 个月至本次资产重组停牌日(即

自 2015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除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伟达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

熊桂生及其配偶陈雪辉、高伟达副总经理杨晓斌配偶沈莉、前董事会

秘书孙颖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高伟达

股票的情形。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伟达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自查期间买卖高伟达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买卖数量(股)

2015 年 10 月 8 日 卖出 8,000

高伟达战略发展部副 2015 年 11 月 12 日 买入 1,000

1 熊桂生

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13 日 买入 1,000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卖出 2,000

高伟达战略发展部副

2 陈雪辉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卖出 200

总经理熊桂生之配偶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卖出 4300

高伟达副总经理杨晓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卖出 5000

3 沈莉

斌之配偶 2016 年 2 月 29 日 买入 1,400

2016 年 3 月 2 日 卖出 1,400

前董事会秘书(2015

4 孙颖 2016 年 2 月 1 日 买入 1,000

年 12 月离职)

5 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 买入 400,000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买卖数量(股)

2016 年 2 月 2 日 买入 200,084

根据相关人员说明并经核查,上述人员中,熊桂生为高伟达战略

发展部副总经理、陈雪辉为高伟达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熊桂生之配

偶、沈莉为高伟达副总经理杨晓斌之配偶,孙颖为高伟达前董事会秘

书(2015 年 9 月离职)。为核查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高伟达股票

的原因及其是否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中介机

构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根据对熊桂生、陈雪辉、沈莉、孙颖的访谈

情况及该等人员出具的《买卖股票情况说明》,前述人员未参与高伟

达有关本次资产重组的谈判或决策,也不知晓本次资产重组的任何事

项,上述人员买卖股票系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和市场判断,其上述交易

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说明并经核查,盛世景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买入行为系基于市场判断,盛世景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在交易高伟达股票时,并不知晓高伟达本次资产重组的任

何事项,交易行为系基于市场的判断独立决策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违

反《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章页)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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