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
规定,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星野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针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
份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对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签署:
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