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徽精密”)《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和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星野投资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
的认购价格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
关规定,星野投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
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陈淑藩 张晓辉 赵涯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