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箭:关于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专业机构意见披露信息更正原因的补充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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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6-47

关于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

专业机构意见披露信息更正原因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红箭”、“本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告《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以下合称“重组报告书文件”),

并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告《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修订的重组报告书文

件”)。

针对披露上述修订的重组报告书文件的原因,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披露一份《更正公告》进行相应解释和说明。

该《更正公告》所表述的披露上述修订的重组报告书文件的原

因不准确,就此本公司特澄清并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告披露修订的重组报告书文件

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由于本公司选择上传文件版本有误,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告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法律意见书》系未定稿的前期版本,而非北京金杜(成都)

律师事务所签署出具并发送给本公司的正式法律意见书文件。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在发现本公司上述公告错误后及

时与本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更正。考虑到本公司拟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同时修订并重新披露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因此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将正确版本的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修订的重组

报告书文件一并重新公告。

二、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及风险因素,

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同时,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及相关

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重组报告书摘要

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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