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岛: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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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岛 公告编号:2016—6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出具的《股

份减持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

投资发展中心与上海和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襄”)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獐子岛股份 3,555 万股-10,666 万股(约占獐

子岛总股本的 5%-15%)转让给上海和襄或双方的指定方。具体转让数量双方根

据市场实际情况在交易执行时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

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9)。

近日,投资发展中心与上海和襄、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

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转让股份数为 5,916.12 万股,占獐子岛总股本的 8.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

公告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3)。

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626.76 万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44%。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投资发展中心

2、减持目的:经营需要

3、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第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9,777,85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7%。(若计划

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

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等。

三、其他事项

1、投资发展中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59,161,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8.3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49,777,853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7%。如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预计投资发展中心持股比例将由

45.76 降至 30.44%,投资发展中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投资发展中心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

任何担保。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

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公司将督促投资发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通知函》。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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