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先按每 10 股派 0.8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800,000 元。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部分: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6 号
咨询联系人:王婷婷
咨询电话:010 5726 3425
传真:010 6236 7673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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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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