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21:42: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修订稿)》,按照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1 人,共计

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7,78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476%。;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解锁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预留限制性

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3 月 18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已满 24 个月,第二期可解锁。公司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截止到 2016 年 3 月 17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

满 12 个月,可解锁第一期。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约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

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约定的解锁条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015 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 6,600 万元,或在 1、2015 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2015 年末两年累计达到或超过 1.17 亿元;较 2012 9,449.12 万元,较 2012 年扣非后净利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53.92%,或在 2015 年 润增长 120.35%。

末两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 172.85%; 2、2015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且 2015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率为 8.29%

7.00% 上述指标高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设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指

标,达到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解锁条件。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5)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

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

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

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考核期内激励对象共计 71 人,本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次申请解锁的 67 位激励对象考核期

内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达到解锁条件。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限制性股票相

同):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并根据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三、本次符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激励对象

共计 67 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7,78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476 %。

具体如下:

首次授与 2015 年资本公积 本次解锁 占公司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 转赠股本后 股票 总额比例(%)

林欣 总经理 530,000 1,060,000 318,000 0.1208

张绥勇 副董事长 530,000 1,060,000 318,000 0.1208

朔飞 副总经理 360,000 720,000 216,000 0.0821

王新红 副总经理 360,000 720,000 216,000 0.082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2,817,000 5,634,000 1,689,780 0.6419

务(技术)人员(63 人)

合计 4,597,000 9,194,000 2,757,780 1.0476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锁

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在考核年度内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

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录第 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

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可解锁的 6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

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

锁事宜。

六、法律意见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瑞股份本次限制性

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事项备忘录 1-3 号》、《备忘录第 9 号》,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核查意见;

5、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暨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瑞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