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3 点整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3 点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30 日 15:00~2016 年 7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6 年 6 月 24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1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6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B 栋 16
楼
邮编:40112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7300382 传真:023—67300381
联系人:冷雪峰 崔丹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006,投票简称:“莱美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
1 1.00
款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
指示:
(说明:本委托书所列“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
用“√”表示,否则无效。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表决。)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