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6-5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鑫矿矿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方式向湖南鑫矿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矿矿业”)投资人民币 1 亿元,其中:增资金额为 1,206.69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鑫矿矿业 10%股权;剩余的 8,793.31 万元作为公司
对鑫矿矿业附转股条件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2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
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46)。
公司持有鑫矿矿业 10%股权,鑫矿矿业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本次投资采取分阶段逐步推进方式,根据资源验
证勘探相关工作情况分期支付资金。201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完成对鑫矿矿业
1,206.69 万元的增资。为了确保鑫矿矿业地质探矿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签
订的《借款合同》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向鑫矿矿业提供附转股条件的借款 600
万元,债权转为股权的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依据目前地质资源验证勘探结果,鑫矿矿业矿山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
(122b+333+332 低+333 低)钨矿石量 992 万吨,WO3 金属量 26,755 吨。经公司研
究,鑫矿矿业钨金属资源储量未达预期,不适合公司大规模开采,不具备债权转
股权的条件。今后,公司将不再向鑫矿矿业提供任何借款。
截至本次披露日,公司未向鑫矿矿业提供除上述附转股条件的 600 万元以外
的任何借款。公司将积极督促鑫矿矿业偿还 600 万元借款,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