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续签<水玻璃长期供应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与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续签《水玻璃长期供应合同》,是双
方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实现合资目的;合同标的水玻
璃产品约定的定价方法、结算方式保障了元禾化工合理的利润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合同签署涉及关联
交易,监事会未发现通过本合同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元禾化工和公司
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同意元禾化工与赢创嘉联续签《水玻璃长期供应合同》。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