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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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5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阳

光新业”)全资子公司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绿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人为天津绿野,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金额不超过2.5亿元,借款利

率不超过10%/年。

天津绿野将以其持有的鹭岭景园一期(杨柳青A地块一期)项目中的部分未

销售商品房为本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拟为天津绿野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6日

注册地点:西青区杨柳青镇一经路立交桥北(杨柳青高尔夫球场内)

法定代表人:沈葵

1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权结构:天津绿野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德然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剩余30%的股权。

2、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津绿野总资产213,010万元、总负债239,180万元(其

中包括银行借款总额30,28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9,1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

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净资产-26,170万元。营业

收入5,449万元、利润总额-947万元、净利润-947万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天津绿野总资产208,753万元、总负债235,066万元(其

中包括银行借款总额25,58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5,066万元),净资产-26,313

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65万元、利润总额-142万元、净利润-142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天津绿野将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不超过10%/年。

2、保证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金融机构根

据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

年。如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如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金融机构与天

津绿野约定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该延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天津绿野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德然商

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

2

司间接持有剩余30%的股权,公司对天津绿野有绝对的控制权。

2、本次借款可提高天津绿野自用资金使用率,保障日常运营及持续发展。

融资成本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标准,对天津绿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

响。本公司为天津绿野提供担保,旨在帮助天津绿野顺利获得本笔借款。

3、目前天津绿野资产负债情况良好,以其持有的鹭岭景园一期(杨柳青A

地块一期)项目中的部分未销售商品房为抵押,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次

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

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绿野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公

司为天津绿野提供担保,不涉及第三方,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

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8,3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93%,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万元。

六、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最终借款方案、金融机构、有关协议的签

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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