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4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4 日—2016 年 6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新立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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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 231,591,8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4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会议。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0,201,9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21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8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24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1,591,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李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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