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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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4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4 日—2016 年 6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新立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1

数为 231,591,8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4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会议。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0,201,9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21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8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24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1,591,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李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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