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将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
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
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拟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5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6 月 1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
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
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
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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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6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
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6 月 6 日(T-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工程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
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
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
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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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 M74“专
业技术服务业”,截止 2016 年 6 月 13 日(T-3 日),中证指数发布的 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9.00 倍。发行人主营
业务为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相关高技术工程咨询业务,从细分行业看,
发行人与苏交科、设计股份等 2 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 2015
年每股收益及 2016 年 6 月 13 日(T-3 日)收盘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 34.52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0.55 元/股对应的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
市盈率为 21.00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
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
刊登的《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的《合诚工程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
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
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
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
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
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
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22,278.45 万元。按本
次发行价格 10.55 元/股,发行 2,5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26,3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6.5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78.4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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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
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
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
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
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
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
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
额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70%;
4、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
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
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
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
“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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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
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
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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