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向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收购Cartelo
Crocodile Pte Ltd 股权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收购
Cartelo Crocodile Pte Ltd 股权,是贯彻“造品牌、建生态”战略发展思想、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实力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品牌运维优势、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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