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证券代码:00249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
交易对方 名称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
山东威高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方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Alltrad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杨志军、董戎、刘晓航、郭勇、向晓晶、徐晓晶、
徐卓、吴良、迟法安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六月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的各部
分内容。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
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生效
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2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的公司审计
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如下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涵义。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共包括四个环节: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1、重大资产置换
恒基达鑫拟以置出资产与威高物流、威高股份合计持有的威高骨科 81%股份
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3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威高骨科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606,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606,000 万元。根据中广信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190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122,961.12
万元,置出资产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现金分红 1,080 万元,各方
协商一致,置出资产作价确定为 121,881.12 万元。
为便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威高股份将其自恒基达鑫获得的置出资产全
部让渡给威高物流。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恒基达鑫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威
高股份购买;同时,恒基达鑫向 Alltrade、威海永耀及威海弘阳瑞发行股份购买
其各自持有的威高骨科的全部股份。
3、股份转让
威高股份以其持有的威高物流 100%的股权作价 141,881.12 万元受让实友化
4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工持有的上市公司 7,030 万股股份。
4、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恒基达鑫拟向威高股份及境内自然人杨志军、董戎、
刘晓航、郭勇、向晓晶、徐晓晶、徐卓、吴良、迟法安等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用于威高骨科项目建设和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
本次交易中:(1)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威
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科剩余股份与股份转让互为前提、共同实施;(2)恒基达鑫
向 Alltrade、威海永耀及威海弘阳瑞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威高骨科的全部股份
以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威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
科剩余股份为前提;(3)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
重大资产置换后威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科剩余股份及股份转让为前提,募集配套
资金实施与否及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其他交易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基达鑫将持有威高骨科 100%股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0.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 10.09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0.13 元/股。
5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0.09 元/股。
(三)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总对价(万 用于资产置换 用于认购股份的 发行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号 元) 的对价(万元) 对价(万元) (股)
1 威高股份 379,551.99 10,573.11 368,978.88 365,687,690
2 威高物流 111,308.01 111,308.01 - -
3 威海永耀 18,180.00 - 18,180.00 18,017,839
4 威海弘阳瑞 42,420.00 - 42,420.00 42,041,625
5 Alltrade 54,540.00 - 54,540.00 54,053,518
合计 606,000.00 121,881.12 484,118.88 479,800,672
注:发行股份的数量按照购买资产的价款除以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
足 1 股的尾数直接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12 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
的 100%,按照 10.0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发行数量不超过 118,929,633 股。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四)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威高股份、威海永耀和威海弘阳瑞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
者为准;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不转
让,但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
6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Alltrade 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为保障业绩
补偿承诺的履行,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Alltrade 将根据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承诺相应数量的股份在业绩承诺完成前不转让,可转让数量=(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在取得股份后,如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在计算可转让数量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威高股份、威海永耀、
威海弘阳瑞、Alltrade 承诺恒基达鑫向其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恒基达鑫 2015 年经审计数据 威高骨科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51,557.72 606,000.00 399.85%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13,388.59 606,000.00 534.45%
营业收入 15,296.44 66,968.78 437.81%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占恒基达鑫 2015 年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
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 606,0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1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学利。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7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实友化工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股
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威高股份和实友化工均为本次交易的参与方,根据
《重组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威高股份、
上市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友化工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
易。
因实友化工为本次交易的利益相关方,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及表决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实友化工及其相关方回避表决。
五、资产评估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评估
根据中广信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190 号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122,961.12 万元。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3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606,000 万元。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一)业绩承诺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即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本次重组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则前述期间将往后顺延。
业绩承诺人承诺,威高骨科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782.89 万元、37,419.77 万元
和 46,903.16 万元。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相应年度的承诺利润以《置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威高骨科相应年度扣除非经
8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预测净利润为准。
(二)业绩补偿保障措施
利润补偿期间,如出现需由业绩承诺人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形,业绩承诺人将
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详见本报告书“第九
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7,000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募
集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 86,873.03 万股,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恒基
达鑫 52,577.9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60.52%,威高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陈学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
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序号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实友化工 117,020,000 43.34% 46,720,000 6.23% 46,720,000 5.38%
2 威高股份 - - 435,987,690 58.15% 465,720,101 53.61%
3 威海永耀 - - 18,017,839 2.40% 18,017,839 2.07%
4 威海弘阳瑞 - - 42,041,625 5.61% 42,041,625 4.84%
5 Alltrade - - 54,053,518 7.21% 54,053,518 6.22%
6 杨志军 - - - - 25,272,547 2.91%
7 董戎 - - - - 12,388,503 1.43%
8 刘晓航 - - - - 3,964,321 0.46%
9 徐晓晶 - - - - 3,964,321 0.46%
10 徐卓 - - - - 3,964,321 0.46%
11 郭勇 - - - - 6,937,561 0.80%
12 向晓晶 - - - - 2,973,240 0.34%
13 吴良 - - - - 14,866,204 1.71%
14 迟法安 - - - - 14,866,204 1.71%
15 其他 152,980,000 56.66% 152,980,000 20.40% 152,980,000 17.61%
合计 270,000,000 100% 749,800,672 100.00% 868,730,305 100.00%
9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注:威高股份的董事弓剑波为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威高股份与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151,557.72 92,077.09 -39.25%
负债总额 38,169.13 27,243.36 -2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1,285.95 64,833.73 -41.74%
营业收入 15,296.44 66,968.78 337.81%
营业利润 3,374.03 25,545.28 657.11%
利润总额 4,069.19 26,001.14 538.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53.63 21,995.77 576.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5 92.31%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均有
一定程度提升,每股收益明显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一)已取得的批准或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或授权:
1、恒基达鑫的内部批准
(1)恒基达鑫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2)恒基达鑫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关联董事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中对关联议案回避表
决。
2、实友化工的内部批准
实友化工股东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交易对方的内部批准
(1)威高股份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10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截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Alltrade、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威高物流
已各自履行了内部决策手续,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4、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恒基达鑫非全资子公司为武汉恒基达鑫、扬州恒基达鑫、恒投投资、恒基永
盛。其中,扬州恒基达鑫、恒基永盛、恒投投资的其他股东已分别出具了放弃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恒基达鑫的其他股东尚未出具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二)尚需取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以下批准:
1、恒基达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并同意威高股份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有权商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商投资事项;
3、香港联交所确认威高股份出售威高骨科股份事项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的相关要求;
4、威高股份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中涉及威高股份、威高物流参与的相关
交易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
前不得实施。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的承诺函
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
董事、监事、高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
级管理人员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
11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
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
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威高骨科全体 4、本次交易对方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
股东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关于交易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1、已经依法履行对威高骨科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
威高骨科全体
影响威高骨科合法存续的情况。
股东
2、持有的威高骨科的股权不存在代持,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可能影响威高骨科合法存续的情况。
12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内容
3、合法拥有所持有的威高骨科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
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
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
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因本次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若无业
威高股份、威海
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不得转让,但依
永耀和威海弘
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
阳瑞
威高股份、威海永耀和威海弘阳瑞通过本次认购发行股份取得的恒基达鑫
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Alltrade 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但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为
保障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Alltrade 将
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承诺相应数量的股份在业绩承诺完成前不转让,可
Alltrade
转让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
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在取
得股份后,如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在计算
可转让数量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威高股份、杨志
军、董戎、刘晓
航、郭勇、向晓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晶、徐晓晶、徐 个月内不转让。
卓、吴良、迟法
安
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受让的存量股份,自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威高股份
转让。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从
事与恒基达鑫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或可能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如
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
威高股份、陈学 业机会与恒基达鑫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要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
利 性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恒基达鑫,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恒
基达鑫或协调所控制的企业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恒基达鑫。如因本人(本公
司)原因导致其与恒基达鑫产生同业竞争情形,本人(本公司)将对前述
行为给恒基达鑫造成的损失向恒基达鑫进行赔偿。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
威高股份、陈学 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利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
13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合规性的承诺函
1、威高骨科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定的营业资
格,威高骨科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
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有
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情形。
2、威高骨科在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威高骨
科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威高骨科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
3、如果威高骨科因为本次交易前即已存在的事实导致在工商、税务、员
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营资质或行业主管方面受到相关主管单位
追缴费用或处罚的,本公司将向威高骨科全额补偿威高骨科所有欠缴费用
并承担威高骨科以及恒基达鑫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如果威高骨科及其分、子公司如发生因本次重组交割日之前的租赁房
屋的权属问题,在租赁期内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本公司将负责及时
威高股份 落实租赁房源并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租赁房产而产生的搬迁
费用、租赁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威高骨科及其分、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止或停
止而造成的损失)。
5、如因威高骨科及其分、子公司本次重组交割日之前的租赁房产未办理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致使威高骨科及其分、子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
款的,本公司承诺将补偿威高骨科及其分、子公司相应损失。
6、本次重组交割日之前,威高骨科合法拥有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
公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及业务结构,对
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东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7、本次重组交割日之前,威高骨科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
其他妨碍公司权属转移的情况,未发生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对外担
保,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恒基达鑫、威高骨科造成的一切
损失,并同意与其他原股东以连带方式承担前述补偿/赔偿责任。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等相
14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审批决策
程序规定,本次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已就该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
票权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根据立信出具的恒基达鑫 2015 年《审计报告》,2015 年恒基达鑫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253.64 万元,每股收益为 0.13 元。根据德勤出具的《备考
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则 2015 年恒基达鑫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1,608.23 万元,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为 0.25 元。因此,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15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
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满足多
项交易条件方可实施,包括恒基达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高股份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威高股份取得香港联交所出具的同意函、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
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按期进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以下事项导致不能按期进行的风险: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
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交易过程中标的公司出现
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
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需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置入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最终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标的资产评估结论。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307 号评估报
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威高骨科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606,000.00 万元,较评
估基准日的母公司报表净资产账面值增值 539,227.06 万元,增值率 807.55%,较
账面值增值较大,其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
“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
16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评估增
值较大风险。
(四)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对威高骨科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
的业绩做出了承诺。若遇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等冲击因
素,则可能出现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情况。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采用定价发行方式向威高股份等 10 名认购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受证券市场激烈变
化或监管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失败或募集不足的
风险。若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其他方
式解决,或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
资金数额进行调整,以弥补募集资金不足的情形。因此,提请投资者关注配套融
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六)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置出资产中负债(母公司口径)的转移,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口径)无银行类金融负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本公司尚未取得债权人原则同意债务转移的同意函,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
但最终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
为对子公司担保,本公司已取得上述对外担保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的《担保责任转移
同意书》,尚未取得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出具的《担保责任转移同意书》,公司正积极与担保权人沟通,但最
终能否取得亦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我国重点扶持的鼓励类行业,近年来,在
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推动下迅速发展。未来,若国家及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或变
化,将会给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同时,国家在诸如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贸易政策等方
面的变化,都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行业监管加剧风险
为提升骨科医疗器械行业规范水平,行业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多项监管条例和管理规定,对行业内企
业的采购、生产、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较高的
要求。
未来,若行业监管措施进一步严格,在市场竞争有效性得到提升的同时,也
会导致威高骨科进一步加大在合规建设方面的支出,盈利水平有可能受到不利影
响。
(三)国家医保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医保体系覆盖范围较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比重,以及各类医保政策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较高
水平,骨科植入器械被列入可报销范围内。另外,在医保体系框架内,国家各级
政府还出台了多项政策扶持国产产品的临床应用,以提升国内骨科医疗器械产品
对进口产品的替代作用。
未来,若国家医保政策发生变化,对国内医疗器械厂商的支持力度下降,标
的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新产品拓展成效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8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威高骨科及子公司健力邦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如果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威高骨科及子公司健力邦德未来无法持续
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顺利通过复审,将面临
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五)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风险
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具有资金投入大、认证注册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存在失败的风险,且产品研发需要持续跟踪行业的市场发展方向和技术趋势,与
市场需求相匹配。若标的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因达不到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设计和质
量标准而无法成功注册,或产品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相悖,则标的公
司的产品研发将面临失败的风险。
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方面,在终端消费市场上,受到使用习惯、产品熟悉程度、
手术安全性等因素的影响,医生接受新研发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形成一定的产品偏
好及忠诚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普及过程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标的公司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若未能有效实施,其市场效益的实现也会受
到不利影响。
因此,作为骨科医疗器械企业,标的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和市场推广不
利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盈利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六)业务资质风险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经营制定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和产
品注册制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就业务合法经营取得了应取得的批准、许可
及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但若标的公司无法在相关业务资质到期后及时续期、取得
新的业务经营资质,或在监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变更业务资质或许可要求时无
法根据新政策的要求取得相应业务资质,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19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七)经销商模式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尽管标的公司已经制订了经销商管理政
策,若未来出现某区域个别经销商与标的公司合作关系终止或经销商与标的公司
发生纠纷,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此外,标的公司在开
拓新市场时,需要寻找新的经销渠道,存在标的公司无法开发新的国内外经销商,
或无法有效的管理经销商的风险,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的业务、品牌及经营情况受
到不利影响。
经销商为主的销售模式的风险还主要包括:标的公司的经销商为独立经营企
业,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若其在销售标的公司产品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
等行为,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品牌、市场形象及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对部分经销商给予信用额度和信用期,若相关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
问题,不仅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产品的销售,也可能会对产品款项的收回构成不利
影响。
(八)产品质量风险
标的公司生产的骨科医疗器械产品需要借助于外科手术植入人体进行治疗,
虽然标的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对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并最终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但仍
存在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原材料采购情况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威高骨科采购的原材料类型主要包括PEEK、不锈钢、超高分子
量聚乙烯、高交联聚乙烯、钛、钴铬钼、毛坯等。其中,PEEK、钴铬钼等原材
料,大多国内企业仅能提供工业用级别。威高骨科生产所需的医用级别原材料主
要向外国厂商采购,其余原材料则主要向国内厂商采购。目前,威高骨科综合考
虑原材料质量、商业资质、原材料价格、供货安排、授信情况等因素建立并持续
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销售订单及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各类原材料的采购,并
在提升原材料材质的同时优化产品生产设计方案,对原材料采购情况实现较为有
效的管理。
20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未来,若原材料采购渠道或采购价格发生较大的变动,威高骨科的生产经营
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优秀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
程学、化学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跨专业、多技术融汇的特点,对从业人员素质
要求较高。另外,由于专业性较高,骨科医疗器械企业的管理团队需要具备较为
丰富的行业经营,并能够基于企业自身情况和和行业发展动向制定适当的战略规
划。
目前,威高骨科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积累了较多的优秀专业人才。未来,
若出现优秀专业人才流失,威高骨科的各项市场竞争优势将会受到减弱,进而对
威高骨科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医保体系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等有
利因素的促进,我国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行业内厂商逐渐加大
在生产、研发上的投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市场供给的增加,标的公司生产的骨科医疗器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有可
能遭遇竞争对手为争取市场份额而采取的竞争性降价,产品的销售价格有下降的
风险。若未能持续地对现有产品进行更新升级,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标的公司的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各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主
要体现在植入物材料、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自成立以来,威高
骨科主要依靠自主研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技术水平,形成了较为完
整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链条,拥有了脊柱内固定系统等多项核心技术,
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威高骨科执行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申请了多项技术专利,防止
21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核心技术泄密。但是,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形,威高骨科的技术领先地位
及市场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进而影响威高骨科的经营业绩。
三、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
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2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中介机构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 4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7
三、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 8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8
五、资产评估情况 .............................................................................................. 8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 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 10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 .................................................................... 12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5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16
重大风险提示 ............................................................................................................. 17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17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18
三、股价波动风险 ............................................................................................ 22
释义 ............................................................................................................................. 25
一、一般释义 .................................................................................................... 25
二、专业释义 .................................................................................................... 2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1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 31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 32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33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7
23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 37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7
七、资产评估情况 ............................................................................................ 37
八、业绩承诺及补偿 ........................................................................................ 38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8
24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5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本报告书 指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本公司、上
指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恒基达鑫
恒基达鑫有限 指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实友化工 指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恒基达鑫之控股股东
置入资产、标的资
指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产
置出资产 指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本公司以置出资产与威高物流及威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科 81%股
重大资产置换 指
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恒基达鑫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威高股份持有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威高骨科剩余股份,及 Alltrade、威海弘阳瑞、威海永耀分别持有
产
的威高骨科的全部股份
威高股份以持有威高物流 100%的股权作价 141,881.12 万元受让实
股份转让 指
友化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7,030 万股股份。
恒基达鑫向威高股份、杨志军、董戎、刘晓航、郭勇、向晓晶、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徐晓晶、徐卓、吴良、迟法安等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恒基达鑫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
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 指 本次重组、股份转让及募集配套资金
补偿期间 指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
威高骨科、标的公
指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
威高骨科有限 指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有限公司,即威高骨科的前身
北京亚华 指 北京威高亚华人工关节开发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
健力邦德 指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
威高资产管理 指 威海威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控股股
威高股份 指
东,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
山东威高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威高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
威高物流 指
重大资产置换之交易对方
Alltrade 指 Alltrad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一家注册于香港的私人有限
26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
威海永耀 指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威海弘阳瑞 指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威高集团 指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高股份之控股股东
威高医疗投资 指 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威高集团之控股股东
威 高 国 际 医 疗 有 限 公 司 ( Weigao International Medical
威高国际 指
Co.Limited),威高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威海洁瑞 指 威海洁瑞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威高股份全资子公司
威高血液 指 威海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威高股份控股子公司
Wellford 指 Wellford Capital Limited,威高国际全资子公司
美威 指 美敦力威高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美敦力枢法模.丹 Medtronic Sofamor Danek USA, lnc.,美敦力子公司,主要经营脊
指
历有限公司 柱骨科植入物业务
英宝公司 指 Invibio Ltd, 英国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强生 指 Johnson & Johnson,发达国家医疗器械厂商,总部位于美国
史塞克 指 Stryker,发达国家医疗器械厂商,总部位于美国
捷迈邦美 指 Zimmer Biomet,发达国家医疗器械厂商,总部位于美国
美敦力 指 Medtronic,发达国家医疗器械厂商,总部位于美国
美敦力国际有限
指 Medtronic International Ltd.,美敦力公司香港分支机构
公司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香
春立医疗 指
港上市公司
微创医疗 指 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香港上市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A 股创
凯利泰 指
业板上市公司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A 股
乐普医疗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A 股创业
鱼跃医疗 指
板上市公司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医疗器械厂商,A 股创业板上
冠昊生物 指
市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
恒基达鑫与威高股份、威高物流、实友化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
及非公开发行股 指
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 恒基达鑫与 Alltrade、恒基达鑫与威海弘阳瑞、威海永耀分别签署
指
资产协议》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实友化工、威高股份签署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恒基达鑫与威高股份、恒基达鑫与威海弘阳瑞、威海永耀、恒基
《业绩承诺补偿
指 达鑫与 Alltrade 分别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
协议》
诺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人、补偿
指 威高股份、Alltrade、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
义务主体
27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分别与威高股份、杨志军、董戎、刘晓航、郭勇、向晓
《非公开发行股
指 晶、徐晓晶、徐卓、吴良、迟法安签署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
票之认购协议》
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置出资产的过渡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
指
期 期间为置出资产的过渡期间
置入资产的过渡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入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
期 期间为置入资产的过渡期间
指恒基达鑫、威高股份、威高物流、实友化工签署的《重大资产
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前述协议各方共
交割日 指 同以书面方式确定的对置入资产、置出资产进行交割的日期。自
交割日起,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发生转
移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广发证券、独立财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
中伦、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德勤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广信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法》、《重组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定》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组委、并购重组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8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卫生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科学技术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监察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Evaluate Med
指 一家提供医疗器械及诊断行业的商业分析及预测数据的英国公司
Tech
H股 指 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
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
医疗器械 指
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
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用于骨科类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骨科植入物和
骨科医疗器械 指
骨科手术器械工具。
用于骨科治疗的、植入人体内并用作取代或辅助治疗骨科疾病的
医疗器械,具体包括脊柱类产品、创伤类产品、关节类产品等类
骨科植入物 指
型,具体包括骨钉、骨板、椎间融合器、人工关节等,属于高值
耗材
专用非植入性骨科手术器械工具,主要包括牵开器、骨膜剥离器、
骨科器械工具 指
持骨器、骨钻、骨锤、骨锉、骨刀等
主要是指可实现因脊柱系统畸形、先天性脊柱侧弯、退行性腰间
盘病变、椎体滑脱、胸腰段脊柱失稳、脊柱肿瘤等原因导致的椎
体切除后的矫正、复位、融合等功能的内固定人体植入物,具体
脊柱类 指
产品形态主要包括不锈钢或钛合金材质的各类椎弓根螺钉, 椎弓
根钩、 连接棒、连接钢板等。脊柱内产品的设计使用时间较短,
一般为数月,待患者痊愈恢复后即可择机取出
主要是指可将各类骨折损伤进行复位、固定并维持其稳定的骨科
植入物,主要用不锈钢、钛合金等高强度金属制造,医生待患者
创伤类 指
痊愈恢复后择时通过手术取出,具体产品形态包括接骨板、接骨
螺钉等
主要是指可实现因关节周围骨折、累及关节的骨肿瘤及其他原因
引起的骨缺损等关节功能障碍的关节功能重建的人体植入物,关
关节类 指 节类产品要求尽可能模拟恢复人体生理关节运动状态与功能,人
工关节类产品预期使用年限通常在二十年以上,要求植入的关节
假体应能长期稳定在被植入的骨床中
体外诊断医疗器 用于体外检查从人体取得的包括血液及组织的样品的,无论单独
指
械 使用或组合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试剂、工具、设备等
用于治疗心血管类疾病的各种类型的医疗器械,包括心脏支架、
心血管医疗器械 指
血管支架、心电图机、球囊导管等
29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不锈钢、钴铬钼、
纯钛、钛合金、多 骨科植入物生产所需生物金属原材料,原材料的不同会使得骨科
孔钽、聚醚醚酮 指 植入物产成品的机械强度、耐疲劳性、亲水性、生物相容性、生
(PEEK)、可降解 物活性等性能不同
镁合金
在高精度设备辅助下实施的对患者损伤相对较小的脊柱手术,具
微创脊柱手术 指
体包括椎间盘射频消融术、经皮椎体形成术、椎间孔镜手术等
可保留脊柱的运动性,理论上可减轻融合后、临近节段的应力,
非融合手术 指
具体包括人工椎间盘置换技术、人工韧带、棘突间撑开装置等
采用金属、高分子聚乙烯等材料,根据人体关节的形态、构造及
关节置换手术 指 功能制成人工关节假体,通过外科技术植入人体内,代替患病关
节功能,达到缓解关节疼痛,恢复关节功能的目的
材料受外力作用时,其单位面积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一般用
机械强度 指 抗弯(抗折)强度、抗拉(抗张)强度、抗压强度、抗冲击强度
等来表示
材料在使用中因受各种应力反复作用而产生疲劳,使材料的物力
耐疲劳性 指 机械性能逐渐破坏,以致最后丧失使用价值,材料耐受疲劳的性
能称为耐疲劳性
亲水性 指 材料对水有较大的亲和能力,可以吸引水分子或溶解于水
生命体组织对非活性材料产生反应的一种相容性,生物材料植入
人体后,对特定的生物组织环境产生影响和作用,生物组织对生
生物相容性 指
物材料也会产生影响和作用,两者的循环作用一直持续,直到达
到平衡或者植入物被去除
能在材料与生物组织界面上诱发特殊生物、化学反应的特性,这
生物活性 指
种反应导致材料和生物组织间形成化学键合
在骨科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初步加工工艺,包括线切割、
初加工 指
电火花、冲压,锻压、锻造、工具磨等工艺
在骨科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精加工工艺,包括数控中心、
精加工 指
深孔钻、车削中心等工艺
骨科植入物植入后会腐蚀产物和病理反应均会影响其生物功能的
涂层处理 指 正常发挥,对植入物表面进行表面改性处理可以提高植入物的生
物相容性等各项性能
通过高温处理让产品外表面附着不规则的钛颗粒附着物,使得表
烧结 指 面不规则,更加接近人体骨骼肌肉,能更好的与人体骨骼肌肉相
结合生长,提升产品的生物相容性
髓内钉 指 常见骨科内固定器械,结构具有髓内钉杆,常用于骨折的治疗。
常见骨科脊柱融合术外科手术用医疗器械,材质包括纯钛、钛合
椎间融合器 指
金、PEEK 等
骨科手术的专用 交付给客户使用的手术工具,属于威高骨科资产,具体包括髓内
指
器械 钉专用器械、接骨板专用器械等
注 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
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30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31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交易背景
1、骨科器械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广阔
首先,近年来,我国人口总量稳步增长,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至
2014 年,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 10%,为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
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广泛的市场基础。
其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健康意识逐渐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总费用
的社会总量逐年快速增长。人均医疗卫生支出 2014 年达到 2,581.66 元。同时,
作为公立医院的重要补充,骨科专科医院的数量逐渐增加,门诊和住院治疗人次
数逐年快速上升。
再次,近年来,随着上游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等相关行业技术水平的进步,
我国骨科医疗器械行业技术水平也迅速发展,产品结构中相对高端的脊柱类和关
节类产品占比显著提升。
最后,近年来,我国医保体系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对患者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逐渐增加,进口替代效应逐渐加剧,扩大了国产骨科医疗器械的受用范围。
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根据《2010-2014 年中国医疗器械及骨科植入器
械行业报告》,2010-2014 年,我国骨科植入物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销售收入由
72 亿元增长至 139 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约 17.87%,预计至 2019 年,行业市场
规模将达到 311 亿元。
2、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实施产业并购
2010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
发〔2010〕27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
发〔2014〕14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等文件,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
32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
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
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公司将抓住这一有利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
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融资功能,实现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3、上市公司属于传统周期性行业,易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散装液体石油化工品的码头装卸、仓储、驳运中转、
管道运输及保税仓储,周期性较强。
2013 年以来,受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下游需求减弱、国际油价波动较
大、贸易商的存货意愿和下游需求变动较快、市场竞争激烈,人工成本上升以及
客户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恒基达鑫拟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入盈
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主营业务整体转型。
(二)交易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传统的周期性较强、盈利波动较大的散装液体石
油化工品的码头装卸、仓储、驳运中转、管道运输及保税仓储业务置出,同时置
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实现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彻底转型,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实现上市
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一)已取得的批准或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或授权:
1、恒基达鑫的内部批准
(1)恒基达鑫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2)恒基达鑫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33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关联董事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中对关联议案回避表
决。
2、实友化工的内部批准
实友化工股东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交易对方的内部批准
(1)威高股份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2)截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Alltrade、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威高物流
已各自履行了内部决策手续,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4、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恒基达鑫非全资子公司为武汉恒基达鑫、扬州恒基达鑫、恒投投资、恒基永
盛。其中,扬州恒基达鑫、恒基永盛、恒投投资的其他股东已分别出具了放弃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恒基达鑫的其他股东尚未出具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二)尚需取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以下批准:
1、恒基达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并同意威高股份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有权商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商投资事项;
3、香港联交所确认威高股份出售威高骨科股份事项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4、威高股份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中涉及威高股份、威高物流参与的相关
交易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
前不得实施。
34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共包括四个环节: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1、重大资产置换
恒基达鑫拟以置出资产与威高物流、威高股份合计持有的威高骨科 81%股份
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3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威高骨科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606,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606,000 万元。根据中广信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190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122,961.12
万元,置出资产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现金分红 1,080 万元,各方
协商一致,置出资产作价确定为 121,881.12 万元。
为便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威高股份将其自恒基达鑫获得的置出资产全
部让渡给威高物流。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恒基达鑫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威
高股份购买;同时,恒基达鑫向 Alltrade 、威海永耀及威海弘阳瑞发行股份购买
其各自持有的威高骨科的全部股份。
3、股份转让
威高股份以其持有的威高物流 100%的股权作价 141,881.12 万元受让实友化
工持有的上市公司 7,030 万股股份。
4、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恒基达鑫拟向威高股份及境内自然人杨志军、董戎、
刘晓航、郭勇、向晓晶、徐晓晶、徐卓、吴良、迟法安等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用于威高骨科项目建设和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
35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中:(1)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威
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科剩余股份与股份转让互为前提、共同实施;(2)恒基达鑫
向 Alltrade、威海永耀及威海弘阳瑞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威高骨科的全部股份
以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威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
科剩余股份为前提;(3)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恒基达鑫发行股份购买
重大资产置换后威高股份持有的威高骨科剩余股份及股份转让为前提,募集配套
资金实施与否及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其他交易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基达鑫将持有威高骨科 100%股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0.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 10.09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恒基达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0.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4 月 26 日,恒基达鑫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0.09 元/股。
36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总对价(万 用于资产置换 用于认购股份的 发行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号 元) 的对价(万元) 对价(万元) (股)
1 威高股份 379,551.99 10,573.11 368,978.88 365,687,690
2 威高物流 111,308.01 111,308.01 - -
3 威海永耀 18,180.00 - 18,180.00 18,017,839
4 威海弘阳瑞 42,420.00 - 42,420.00 42,041,625
5 Alltrade 54,540.00 - 54,540.00 54,053,518
合计 606,000.00 121,881.12 484,118.88 479,800,672
注:发行股份的数量按照购买资产的价款除以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
足 1 股的尾数直接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恒基达鑫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12 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
的 100%,按照 10.0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发行数量不超过 118,929,633 股。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四)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威高股份、威海永耀和威海弘阳瑞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
者为准)(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不得转
让,但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
Alltrade 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为保障业绩
补偿承诺的履行,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Alltrade 将根据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承诺相应数量的股份在业绩承诺完成前不转让,可转让数量=(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在取得股份后,如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在计算可转让数量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
37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量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威高股份、威海永耀、
威海弘阳瑞、Alltrade 承诺恒基达鑫向其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恒基达鑫 2015 年经审计数据 威高骨科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51,557.72 606,000.00 399.85%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13,388.59 606,000.00 534.45%
营业收入 15,296.44 66,968.78 437.81%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占恒基达鑫 2015 年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
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 606,0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1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学利。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实友化工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股
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威高股份和实友化工均为本次交易的参与方,根据《重
组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威高股份、上市
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友化工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因实友化工为本次交易的利益相关方,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及表决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实友化工及其相关方回避表决。
38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七、资产评估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评估
根据中广信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190 号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122,961.12 万元。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3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606,000 万元。
八、业绩承诺及补偿
(一)业绩承诺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即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本次重组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则前述期间将往后顺延。
业绩承诺人承诺,威高骨科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782.89 万元、37,419.77 万元
和 46,903.16 万元。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相应年度的承诺利润以《置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威高骨科相应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预测净利润为准。
(二)业绩补偿保障措施
利润补偿期间,如出现需由业绩承诺人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形,业绩承诺人将
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详见本报告书“第九
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相关内容。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7,000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募
39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集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 86,873.03 万股,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恒基
达鑫 52,577.9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60.52%,威高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陈学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
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例 例
1 实友化工 117,020,000 43.34% 46,720,000 6.23% 46,720,000 5.38%
2 威高股份 - - 435,987,690 58.15% 465,720,101 53.61%
3 威海永耀 - - 18,017,839 2.40% 18,017,839 2.07%
4 威海弘阳瑞 - - 42,041,625 5.61% 42,041,625 4.84%
5 Alltrade - - 54,053,518 7.21% 54,053,518 6.22%
6 杨志军 - - - - 25,272,547 2.91%
7 董戎 - - - - 12,388,503 1.43%
8 刘晓航 - - - - 3,964,321 0.46%
9 徐晓晶 - - - - 3,964,321 0.46%
10 徐卓 - - - - 3,964,321 0.46%
11 郭勇 - - - - 6,937,561 0.80%
12 向晓晶 - - - - 2,973,240 0.34%
13 吴良 - - - - 14,866,204 1.71%
14 迟法安 - - - - 14,866,204 1.71%
15 其他 152,980,000 56.66% 152,980,000 20.40% 152,980,000 17.61%
合计 270,000,000 100% 749,800,672 100.00% 868,730,305 100.00%
注:威高股份的董事弓剑波为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威高股份与威海永耀、威海弘阳瑞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151,557.72 92,077.09 -39.25%
负债总额 38,169.13 27,243.36 -2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1,285.95 64,833.73 -41.74%
营业收入 15,296.44 66,968.78 337.81%
营业利润 3,374.03 25,545.28 657.11%
利润总额 4,069.19 26,001.14 538.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53.63 21,995.77 576.04%
40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5 92.31%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均有
一定程度提升,每股收益明显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骨科的组织形式安排能够符合《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威高骨科将在中国证监会
审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将威高骨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置入上市公司,
符合《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的规定。
威高骨科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证监会批
准本次交易后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1
恒基达鑫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签
章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4 日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