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达鑫”)拟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威高骨科”)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诺人”)特作出如下保证
和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
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
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董事:
王青运 程文浩 朱荣基 陈彩媛
郑欢雪 徐卫东 孟红
监事:
高绍丹 朱海花 雒福庆
高级管理人员:
张辛聿 苏清卫 邹郑平
李伟 赖军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