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2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8日以书面
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股权、宁波
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股权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扩大公司的经营
实力,公司拟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利曼电子”)80%
股权、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利曼软件”)35.55%股权。本次
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预计约为人民币 12,800 万元(税后),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次股
权转让中交易对方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本次收购雪利曼电子 80%的股
权和雪利曼软件 35.55%的股权的交易价格预估为 15,792 万元。交易双方将参考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雪利曼电子、雪利曼软件的评估结果,协商确认最终
交易价格。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把公司打造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
核心技术,效益显著的汽车控制系统产品制造商是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方向。为实现这一
战略目标,公司紧紧围绕汽车控制系统的发展战略开展和布局工作,实现细分领域横向
的整合与扩张。本次收购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的布局,促进公司业
务持续快速的发展,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兼顾公司正常经
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明确及完善了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
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议
案三尚需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