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驰科技”)100%股权。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内容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建光、罗兰、深圳凡尔特、上海融玺、杭州戴乐斯、
杭州融高、上海德睦、德同国联、上海晨灿、朱巧俏、达晨创世、亚商富易、达
晨盛世、德同富坤、杨浦盛维共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洁驰科技 100%股权,
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58,2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
机构费用、对洁驰科技进行增资、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宝馨科技节能环保设
备及材料的研发及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
二、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
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
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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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5-060),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7、
2015-068),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
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8、2015-084、
2015-086、2015-089、2015-093),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 分别
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2015
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
25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
2015-101、2015-103、2015-106、2015-108、2015-112、2015-116、2015-117、
2015-118)。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详见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3)。
2015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此议案经公司于2015年11月11
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2015年11月12
日披露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5-105)。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了《苏州宝馨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他相
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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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根据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隔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
政许可)【2015】第 71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
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
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有关答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43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
备答复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有关答复及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有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
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上述中介机构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计划,初步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财务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及
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议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会同被收购方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
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经反复洽谈,公司与交易对方在重组标的估
值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且申报文件准备等相关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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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完成。公司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慎重考虑,决定终
止本次重组事项。
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四、承诺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有关规定,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
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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