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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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十一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五名,董事蔡礼永先生、侯又森先生,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吴

冬兰女士、陈智敏女士和毛美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

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董事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侯又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骨干以及

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

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推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公司推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对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1

(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法律意见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6年6月15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侯又森

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侯又森

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如下事宜: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的全部事

宜;

④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

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

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

处理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2

⑩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除外。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7月1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6年6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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