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6-043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电力”或“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2016 年 6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6 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
1
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66,064,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26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2,313,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3% 。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166,061,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253%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2,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场所的议案》
公司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 33 号海光大厦 21 层 E 单元变更为:厦门市
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
经营场所由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 33 号海光大厦 21 层 E 单元(生产场所:厦
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 37 号第一至二层)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 37 号 101 单元、201 单元、
301 单元、401 单元、501 单元。
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6,063,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312,08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867 万
元变更为 28,374.4 万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374.4 万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6,063,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312,08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以下经营范围:“计量器具制造与维修;电工机
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
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工程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
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同时删减以下范围:“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呼叫中心(不含
3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变更前后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
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承装、承 器材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
修、承试电力设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承装、承修、承试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特 电力设施;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其他质检技
种设备检验检测;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绘图、计算及
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试验机制 测量仪器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
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港口设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 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配电开关
器材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绘图、 控制设备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试验机制造;
用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 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
和电感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 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
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 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软
造;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 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械和设备修理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
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 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目);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 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
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 可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
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4
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 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 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
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零售
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 (仅限厦门市岛外生产场所经营);汽车零配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件零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港口设施、设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专用设备及器
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汽车零售(仅限 材、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计
厦门市岛外生产场所经营);汽车零配件零 量器具制造与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
赁;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城市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工程管理服务;节
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通信
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6,063,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312,08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公司章程做
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补充和修订如下:
5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海光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1002单
大厦21层E单元;邮政编码:361001 元之一;邮政编码:361008
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74.4万元。
民币8,867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电工仪器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电工仪器
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仪表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电子
光学仪器制造;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配电 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
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其他质检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其他输配电及控制 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绘图、计
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试验机制 算及测量仪器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
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 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港口设施、设备
电子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 置制造;试验机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
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变压 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 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
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仪
造;印制电路板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气 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软件开发;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 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
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 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可审批的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服 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总部管理; 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
6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 可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 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
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 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
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汽车零售(仅限厦门市岛外生产场所经营);汽车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
及技术除外。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
务;汽车零售(仅限厦门市岛外生产场所经营); 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计量器具制造与
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 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
租赁;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城市轨道 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工程
交通设备制造。 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第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为
6,65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6,65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2,217万股。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8,867万股,均 2,217万股。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28,374.4万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6,063,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312,08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
7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陈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红相电
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