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欧顺明、李逢青
咨询电话:0771-3210585
传真电话:0771-3212021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