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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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共

同向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 为了充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河环保”)的资本金,加强金河环保运营和融资实力,以及调动金河环保管理团

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提高竞争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拟

对金河环保进行增资,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汪 明 马元驹 郭晓川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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