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3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蒋世宏先生和余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和现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出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 2016 年 6 月 14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次投资理财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
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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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方案见附件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 2016 年 6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世宏先生简历
男,1967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1990 年 7 月-1991 年 12 月,在中共玉
林市委政研室工作;1992 年 1 月-1993 年 8 月,在玉林市南江镇政府工作;1993
年 9 月-1999 年 4 月,在玉林市交通局工作;1999 年 5 月-2000 年 5 月,任玉
林市讯业网络公司总经理;2000 年 6 月-2003 年 1 月,任玉柴销售公司清欠办
主任/柳州办主任;2003 年 1 月-2005 年 11 月,任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12 月-2007 年 1 月,任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
司总经理;2007 年 1 月-2009 年 12 月,任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9 年 9 月起,任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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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起,任瓦锡兰玉柴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世宏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世宏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蒋世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蒋世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余劲先生简历
男,1970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 年 9 月-2005 年 5 月,在工商银
行斗门支行工作,任信贷部经理、副行长;2006 年 10 月-2013 年 6 月,在珠
海金泰和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13 年 7 月-2015 年 4 月,在珠海市
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
监。
余劲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劲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余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余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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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原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同时兼任总裁职务。
修改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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