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6-34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9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拟使
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不断拓展的需要,且不会损害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就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
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为了给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及运营总部创造良好的工
作氛围与研发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盟 GQY,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购置位于上海
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818 号绿地海外滩中心 19 楼房产,共计 1438.05 平方米作为
公司上海运营中心的办公场所。
鉴于公司上海运营中心自 2016 年 4 月从浦东银东大厦 18 楼整体搬迁至黄浦
区海外滩中心 19 楼以后,原银东大厦办公室闲置至今,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
率,盘活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公司拟将银东大厦房产(上海浦东新区新金
桥路 58 号 18 楼 A、C、E、F 座,共计 1149.69 平方米)对外出售。
为确保上述房屋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公司将通过参考周边区域同类可比房
屋售价和房屋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房屋的合理售价。如房屋出售涉及关联交易的,
关联交易事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通过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后续公司将根据房产出售及合
同签订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公告对外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
并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房产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平安证券关于 GQY 视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