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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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劲嘉股份

股票代码:002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亚东县城定亚路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 3209 室

股份变动性质: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的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尚须经劲嘉股份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劲嘉股份股票或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 9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基础 .......................................... 9

三、支付安排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一期与劲嘉股份的重大交易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10

六、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劲嘉股

份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复星瑞哲

指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

安泰

上市公司、劲嘉股份 指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1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劲

本次交易 指

嘉股份非公开发行的 131,291,028 股 A 股股票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定亚路

法定代表人: 杨伟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233MA6T1CBQ5A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 3209 室

联系电话: 0755-33226099

传真: 0755-33226099

股权结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1 杨伟强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

2 舒晓东 监事 男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若复星瑞哲安泰参与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告

6

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通过相应的审批、核准,则复星瑞哲安泰持有深圳劲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后股份比例为 8.78%。若劲嘉股份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

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则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复星瑞哲安

泰所持有的发行后股份比例也作相应调整。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劲嘉股份的行业地位、经营策略、企业发展与转型思路,

认同劲嘉股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看好劲嘉股份的发展前景,认为劲嘉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并拥有

较强的战略意义。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双方在大包装、大健康领域存在资

源共享、业务互补的合作前景,故拟认购劲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劲嘉股份股票或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复星瑞哲安泰拟认购劲嘉股份新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不

超过 131,291,028 股,每股价格 9.14 元。若劲嘉股份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

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则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复星瑞哲安泰将持有劲嘉股份不超过 131,291,028

股股份,占发行后劲嘉股份总股本比例为 8.78%。若劲嘉股份股票在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则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复星瑞

哲安泰所持有的发行后股份比例也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复星瑞哲安泰在劲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

- - 131,291,028 8.78%

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劲嘉股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6 月 1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 9.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

价的 90%。发行股票前,劲嘉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三、支付安排

在劲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复星瑞哲安泰

收到劲嘉股份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认股缴纳通知的

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股价款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劲嘉

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一期与劲嘉股份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劲嘉股份未发生重大交易,目前亦没有未

来与劲嘉股份之间的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劲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六、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认购已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经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获得劲嘉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

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复星瑞哲安泰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复星瑞哲安泰工商营业执照;

(二) 复星瑞哲安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四)《战略合作协议》;

(五)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3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2016 年 6 月 13 日

14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劲嘉股份 股票代码 002191

信息披露义务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亚东县城定亚路

人名称 司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增加 131,291,028 股 变动比例: 8.78%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减持或

来 12 个月内继 处置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发行人的

续增持 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等情况,不排除有增持的可能

15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须取得劲嘉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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