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
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
见》”)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对公司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诺赔偿
责任。
1、假设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
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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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数为 1,315,496,000 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80,525,162 股;
5、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65,000.00
万元;
6、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072.97 万元。2016 年收益
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2)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10%;
3)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20%;
7、根据 2015 年度分红预案计算利润分配,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最
终完成利润分配;假设公司 2016 年不进行中期分红;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未考虑 考虑非
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2,072.97 72,072.97 72,072.9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
414,730.92 467,071.45 632,071.45
元)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第 2 页 共 7 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55 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55 0.48
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2,072.97 79,280.27 79,280.2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
414,730.92 474,278.75 639,278.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0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0 0.53
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2,072.97 86,487.56 86,487.5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
414,730.92 481,486.04 646,486.0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6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6 0.5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若 2016 年度募投项目不会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
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
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 2016 年即期回报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
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基于 RFID 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52,200.00 5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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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
2 39,290.00 18,174.00
销溯源平台项目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 51,928.60 38,427.00
新型材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15,140.00 15,140.00
料精品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
包装及 8,322.24 8,322.24
3 改造项目
智能化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7,981.96 7,981.96
升级项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9,582.72 9,582.72
目
小 计 92,955.52 79,453.92
4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392.00 15,172.08
合 计 199,837.52 16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贯彻大包装、大健康战略的具体实
施举措。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深圳劲
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执行现金分红
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
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
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
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 RFID 技术的智能物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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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支撑系统”和“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
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
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管理、销售、采购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
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
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
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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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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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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