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6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6
年 6 月 8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14 人,独立董事李想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增资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增资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63)。
议案二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长安汽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安汽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议案四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6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