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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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索

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索菱股份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 号)核准,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800,000 股,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83,009,301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009,301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2,342,00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136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自然人股东孙伟琦等 69 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1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钟贵

荣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同

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和

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邓先海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周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42,342,0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3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4 人,其中吴文兴为公司副董事长、

邓庆明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贵荣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邓先海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 持股 5%以上

1 10,497,884 1,0497,884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新疆华商盈通股权投资有

2 8,208,105 8,208,105 -

限公司

2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

3 5,900,000 5,900,000 -

业(有限合伙)

4 孙伟琦 2,744,186 2,744,186 -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

5 2,744,186 2,744,186 -

(有限合伙)

6 陈思妙 2,000,000 2,000,000 -

董事、副总经

7 吴文兴 737,700 737,700 553,275

8 刘明盛 714,000 714,000 -

9 陈良辉 580,000 580,000 -

10 蔡建国 573,800 573,800 -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

11 561,987 561,987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经理、董

12 钟贵荣 524,600 524,600 393,450

13 庞念彬 491,800 491,800 -

董事、副总经

14 邓庆明 491,800 491,800 368,850

15 杨卓 409,800 409,800 -

16 李鹏 409,800 409,800 -

17 林俊江 400,000 400,000 -

18 朱筠笙 352,953 352,953 -

19 毛春生 300,000 300,000 300,000

20 张洪涛 295,100 295,100 -

21 杨立功 250,000 250,000 -

22 郝亚明 200,000 200,000 200,000

23 冯新江 200,000 200,000 -

24 范建璞 200,000 200,000 -

25 戴志鸿 163,900 163,900 100,000

26 曾城 163,900 163,900 80,000

27 夏红萍 139,300 139,300 -

28 李东成 114,800 114,800 -

29 谌勇超 114,200 114,200 -

30 牛建德 100,000 100,000

31 张亦灵 100,000 100,000 -

32 兰庭端 82,000 82,000 -

33 张皓 82,000 82,000 -

34 刘志勇 82,000 82,000 -

35 陈伟华 82,000 82,000

36 罗志豪 82,000 82,000 -

3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37 黎锋 82,000 82,000 -

38 邓先海 82,000 82,000 - 监事会主席

39 陈君维 65,600 65,600 -

40 史海峰 65,600 65,600 -

41 黄子龙 65,600 65,600 -

42 文静 50,000 50,000 -

43 朱胜刚 49,200 49,200 -

44 吕吉霞 49,200 49,200 -

45 钟焱文 49,200 49,200 -

46 蒋文魁 49,200 49,200 -

47 罗永明 49,200 49,200 -

48 钟世威 49,200 49,200 -

49 刘勤 49,200 49,200 -

50 文日强 32,800 32,800 -

51 文星义 32,800 32,800 -

52 叶伟恒 32,800 32,800 -

53 熊绍福 32,800 32,800 -

54 魏有国 32,800 32,800 -

55 王劲勇 24,600 24,600 -

56 乐星 24,000 24,000 -

57 王艳斌 24,000 24,000 -

58 刘绍忠 20,000 20,000 -

59 马文波 16,400 16,400 -

60 魏丙奎 16,400 16,400 -

61 谢艳红 16,400 16,400 -

62 胡磊求 16,400 16,400 -

63 曾卫平 16,400 16,400 -

64 彭婷 16,400 16,400 -

65 黄广荣 16,000 16,000 -

66 李培田 16,000 16,000 -

67 王阳初 16,000 16,000 -

68 杨振 16,000 16,000 -

69 何辉永 16,000 16,000 -

70 何秋 16,000 16,000 -

71 张富国 16,000 16,000 -

72 蔡元庆 10,000 10,000 -

73 童方义 8,000 8,000 -

74 覃玲荣 8,000 8,000 -

合计 42,342,001 42,342,001 1,995,575

注 1:股东吴文兴、邓庆明、钟贵荣、邓先海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

4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索菱股份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索菱股份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索菱股份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索菱股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注 2:吴文兴、邓庆明、钟贵荣、戴志鸿、曾城、毛春生、郝亚明分别持有的处于质押

或冻结状态的 553,275 股、368,850 股、393,450 股、100,000 股、80,000 股、300,000 股、200,000

股不因本次解除限售而改变其质押或冻结状态。

注 3:股东蔡建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职辞去副总经理职

务,其持有的股份的 50%将于本次解除限售后全部可上市流通,另外 50%变更为高管锁定

股。

注 4: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变更为新疆华商盈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索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丽华

徐 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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