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国
都”)于2016年6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刘祥先生关于办理本公司股权质押解除手
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4年12月25日,刘祥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新国都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20)。
2015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14,300,000 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228,600,000股。转增股本后,刘祥先生所质押股份相应变更为7,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2014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2016年6月13日,控股股东刘祥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完成质押解除。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刘祥先生持有本公司76,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3.17%。本次解质后,股东刘祥先生仍质押本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二、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