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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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编号:2016-03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6-03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

龙”)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书面回复,现将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北京建龙控股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与长城融资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北京建龙对该笔债务提供了担

保。由于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已累计两期逾期支付租金,因此,

长城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并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北京

建龙银行存款人民币 2.2 亿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鲁民初 56 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

鲁民初 56 号》对北京建龙持有本公司 89,141,684 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截止本公告日,

该诉讼尚处于法院审理状态,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建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89,141,68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40%。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89,141,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0%。

北京建龙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

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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