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6-08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7,387,665.9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
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 9,170,000 股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完成授予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而增加,增加后公司总股本为 747,936,596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新股本进行摊
薄计算,因此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7,936,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9877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88896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98773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975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987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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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8 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帐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阴市高新技术开发园区金山路
咨询联系人:陈光
咨询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电话:0510-8699330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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