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8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新光药业”A

股 2,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 次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8,093,073 户 , 有 效 申 购 股 数 为

85,259,165,500 股,配号总数为 170,518,331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

止号码为 000170518331。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34578885%,网上投

资者超额认购倍数为 4,262.95828 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T+1 日)上午在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进行本次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16 年 6 月 8 日(T 日,申购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

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1

(3)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6 月 14 日(T+2 日)公

告的《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均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光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