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因相关内容存在单
位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截至本公告日,江西明日已无力偿还贷款余额合计 8,622,409.05
万元…。”
更正后:“截至本公告日,江西明日已无力偿还贷款余额合计 8,622,409.05
元…。”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概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5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肖行亦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 本次冻
股东 一大股东 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 解除冻结 结占其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期 日期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九江市庐山
区人民法院
肖行亦 是 280,000 2016-05-26 2019-05-25 2016 赣 0.31%
0402
民初 188 号
合 计 - 280,000 - 0.31%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江西明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明日”)于 2015 年 8 月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8,990,000 元,担保措施为江西明日以两层营业用房作为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
2000 余万元,并由肖行亦等五位自然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2016 年 5 月初,
江西明日由于资不抵债已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江西
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赣 04 民破
1 号】受理了江西明日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江西明日已无力偿还贷
款余额合计 8,622,409.05 元,2016 年 5 月 26 日,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同意债
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保证人肖行
亦持有的 280,000 股索菱股份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
三、股票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肖行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8,743,000 股(全部为首发前个
人类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9%;肖行亦先生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
计数为 62,657,5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70.61%,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4%。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 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
上述控股股东肖行亦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
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
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