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8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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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易事达”)经营需要,同意易事达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

元,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易事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该项银行授

信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易事达因经营运作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公司

拟为其上述银行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融资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方

浦发银行

易事达 7,000 7,000 一年 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

深圳分行

以上授信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用途为采购原材料及正常经

营流动资金周转。

担保方式:公司为易事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社区易事达宝益成科技园 B 栋

法定代表人:段武杰

注册资本:7,500 万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提供 LED 显示屏、LED 照明应用产品、周边产品的节能

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件的

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许可经营项目: LED 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 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

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4,058,536.38 326,840,125.12

负债总额 174,417,381.74 168,422,772.02

净资产 149,641,154.64 158,417,353.10

资产负债率 53.82% 51.53%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易事达提供的

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四、审批情况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易事达向浦

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权

易事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该项银行授信相关法律文件。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为子公司易事达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其盈利目标的完成,对

整个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利,《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易事达向浦发银行深圳分

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易事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易事达经营稳定,资产负债情况良好,

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为易事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不属于违规担保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易事达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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