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通信 公告编号:2016-076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经公司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002,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9,000,131.85元。本
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
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权益分派发放年度为2015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0,002,63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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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
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
6月17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配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8 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
2 00*****257 缪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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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8*****893 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8*****656 福州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08*****718 上海力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08*****983 德清复励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078 平潭和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1*****120 缪知邑
9 08*****732 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00*****898 陈苹
11 01*****545 翁鲲鹏
12 00*****137 刘雅惠
13 01*****886 闵清华
14 00*****714 黄希
15 01*****071 欧信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6年6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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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陈宏伟 王小晶
咨询电话:0591-83992010
传真电话:0591-83920667
八、 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