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
过利润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07 包建华
2 08*****46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01*****352 喻文军
4 08*****728 景德镇市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5 08*****163 苏州工业园区嘉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00*****837 陈斌
7 01*****080 包旦红
8 08*****162 苏州工业园区嘉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 01*****278 冯沈荣
10 01*****552 柯喜丽
11 01*****611 金继忠
12 01*****287 魏永超
13 01*****628 牛云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咨询联系人:张炳阳、彭云
咨询电话:0798-2699929
传真电话:0798-2699928
六、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