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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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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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8 日

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15 日

—— 1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 2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大会

注意事项如下:

1、大会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大会会务工作。

2、2016 年 6 月 8 日在册股东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到秘书处指定的地

方凭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核准股东身份,领取股东大会出

席证,并依法享有大会的发言权、表决权。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

所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现场会议,但不享

有现场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记,明确发言的

主题。发言人数以十人为限,登记发言的股东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

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的在先为原则。

4、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5、每位股东发言最多安排两次,第二次发言须经大会主持人同意。

6、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7、股东发言每次时间为十分钟以内,要求言简意赅,不涉及公司的商

业秘密以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对与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无

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8、公司由董事会委派代表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9、在大会发言过程中,在座股东及列席会议者应保持安静。

10、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表决,采用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位股东

—— 3 ——

持有的股数即为其票数。同一议案的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项或

两项以上的视为无效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

决投票,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

计票。

1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安排非股东人员的发言。

1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 4 ——

议案一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考虑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已至,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 5 ——

议案二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授权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考虑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公司本次授权的有效期已至,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

续性,公司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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