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
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具体发行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
期发行。
3、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
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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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者除外)。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负责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给董事长,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申请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
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其他必要的中介机构,办
理发行申报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申请、发行公告、发行计
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登记注
册、发行及交易流通等各项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
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
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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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
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及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
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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