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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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0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0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

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8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其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

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0元。

●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 除权(除息)日: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

4月20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21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16年6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6年1月14日总股本1,551,825,574股(2015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310,365,114.80元。

(四)扣税说明:

1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

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派发股息红利

时,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

民币;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

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

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

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

前每股人民币0.20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5 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16 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16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一)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

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2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13 层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6211273、86211285

传 真:0591-86211275

邮 编:350003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 报备文件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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