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6-03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
书》(1608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
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关整改
措施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21 日对公司近 3 年来规范运作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并针对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出具了《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5 号)。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责令整改书的公告》(临 2011-037 号)。黑
龙江证监局此次重点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
公平性;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包括公司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控制权的规范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以及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未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
监会公告[2009]34 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
2、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方面
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仍需加强,个别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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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黑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公司按照黑龙江证监
局的要求,对公司治理、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
隐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12 号)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整改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此前在编制和审核年报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
所需履行的职责。在获悉存在以上问题后,公司立即按《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 号)要求,制定了《黑龙
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司把本次整改视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制度建设的
良机,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切实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公司各项工作制度,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该项工作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执行。
2、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方面整改措施
跨期现象的出现乃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业务中有关权责发生制和收
付实现制的规定、规则学习和领会不够深刻,缺乏相关经验,对会计核算工作的
把握程度不够,致使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出现以上问题。公司经核查,“个别收入
确认存在跨期现象”仅存在于 2011 年年度内,且对 2011 年全年公司业绩不会产
生影响。公司将以本次事件为教训,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制定了培训计划,
加强培训,并要求有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
发生。
通过此次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的全面检查及现场工作指导,公司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本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认真学习,务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积极配合黑龙江证监局
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以更加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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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整改情况报告》已经 2011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
改决定书>责令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告》(临 2011-038 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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