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
份”)拟与自然人李勇、史佩浩、黄晓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 5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55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 51%,暂定名上海链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克科技”或“合资
公司”)。链克科技将主要从事塑料链板输送带及相关配件的销售。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李勇、史佩浩、黄晓东共同签署了《合资协议》。
2、史佩浩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黄晓东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与上述关联自然
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史佩浩、史晶、黄晓东进行了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
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4、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自然人史佩浩,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2、自然人黄晓东,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
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3、自然人李勇,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司
职员。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链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塑料制品、输送带、工业皮带及配件、五金交电、通讯器材、
建材、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及原料、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除特
种设备),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
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55 51%
2 李 勇 100 20%
3 史佩浩 95 19%
4 黄晓东 50 10%
合 计 500 100%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勇
丙方:史佩浩
丁方:黄晓东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上海市合资
设立塑料链板输送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上海链克自动化
科技有限公司。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塑料链板输
送带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3、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4、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 10 年,经营到期前 30 天由四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5、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
6、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甲、乙、丙、丁四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 255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51%;乙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 100 万元,持有合
资公司股权 20%;丙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 95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19%;
丁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 5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10%。各方应在公司
章程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
7、合资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合资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乙方担任,任期三年。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
任。
8、合资公司设经理一名,由乙方担任,任期三年。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
或解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9、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10、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
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1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
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
他方。
1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塑料链板,属于输送带的一种,相比传统输送带具有高强度、耐酸、碱、盐
水等特点,温度范围广、防粘性佳,可加档板,提升角度大,容易清洗,维修简
单。适合用于输送细小的高密度物件,输送过程中运转平稳,安装更换方便,价
格高,使用寿命较长。广泛用于食品、罐头、药品、饮料、化妆品和洗涤用品、
纸制品、调味品、乳业及烟草等的自动输送、分配、和后道包装的连线输送等。
公司 2015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针对
双方业务的交集及公司后续发展重点之一的塑料链板输送带业务,公司进行本次
对外投资,以巩固公司在轻型输送带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拓展塑料链板输送带
等其他产品线,实现世界一流轻型输送带供应商,成为全球轻型输送带行业的领
导者。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链克科技设立可能会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及经营管理的风险,公司将通过进
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降低子公司经营
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充分利用平台优势,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延伸产品线,
拓展塑料链板输送带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稳定
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
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拓展塑料链板输送带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方式和价
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