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下午15:30
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一致同意由李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联董事李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构成关联关系,
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一致同意由郑德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
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郑德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联董事郑德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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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飚 委员:万涛、辛豪、郭全芳、王廷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飚 委员:杨红樱、万涛、王廷富、郭全芳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华 委员:李飚、杨红樱、郑德华、刘效文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飚 委员:杨红樱、郑德华、王廷富、刘效文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江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6
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江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斌、张培平、赵小东、刘东智、居平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6
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邓珍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6
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邓珍容女士简历见附件。
2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居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居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
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6
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居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理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
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周理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
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龙芝云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6
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芝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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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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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李飚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高级经
济师。1992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电子经营部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执委、四川省工商联第十届副主席、四
川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会长、成
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等职。2015年被工信部授予“2015年国防科技进步奖个人一等
奖”。
李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董事长简历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3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
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主任、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
公司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四川海特亚美航
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简历
(一)审计委员会
1、王建华先生,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中国注册会计
师、ACCA。2005年至2006年担任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至2013
年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
王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5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建华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506514708)号结业证书。
2、刘效文先生,194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学
历。具有长期的航空领域工作经验,从事飞行相关工作近40年。1976年至1986年历任空
军第九航空学校一团副团长、团长职务;1983年至1986年任空军第九航空学校参谋长;
1986年至1997年任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参谋长、院长;1997年至2000年任空军上海基地
参谋长;2000年至2010年任上海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兼任中国
联合航空公司监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效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效文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304810661)号结业证书。
3、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1997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飚先生,详见前述董事长简历
5、郑德华先生,详见前述副董事长简历
(二)提名委员会
1、李飚先生,详见前述董事长简历
2、杨红樱女士,详见前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3、郑德华先生,详见前述副董事长简历
4、刘效文先生,详见前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5、王廷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00年至2001
6
年担任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经理,2001年至2015年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西藏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廷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廷富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606915764)号结业证书。
(三)战略委员会
1、李飚先生,详见前述董事长简历
2、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
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
公司总经理。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辛豪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历
任新疆商业银行诚信支行副经理,德恒证券清算中心主任,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
德恒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营业部,联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辛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郭全芳先生,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1987年至1999年历任四川航空公司机务部副经理、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
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
工程师、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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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全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郭全芳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606915775)号结业证书。
5、王廷富先生,详见前述提名委员会成员简历
(四)、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1、李飚先生,简历详见前述董事长简历
2、杨红樱女士,简历详见前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3、万涛先生,简历详见前述战略委员会成员简历
4、万廷富先生,简历详见前述提名委员会成员简历
5、郭全芳先生,简历详见前述战略委员会成员简历
四、总经理简历
李江石先生,196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EMBA。1990
年至1998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上海飞机维修基地机械师、车间主任、航线部经理,1999
年至2002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机务工程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江
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6至2014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副总
经理、高级工程师、党委书记。2014年至2015年担任云南瑞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李江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副总经理简历
1、张斌先生,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EMBA。
1995年至2003年历任海特高新电气室主任、电仪部经理、副总工程师。2003年至今历任
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航空学会会员。2008年至今担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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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培平先生,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
师,四川航空宇航学会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年历任四川奥特航空附件技
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空调室主任、APU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3年至今担任四川亚美
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培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居平先生,1969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历任四川三通企业集团董事长助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振华
投资集团成都办事处负责人。2004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居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居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赵小东先生,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至2007年历任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机库副经理、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2007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
担任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刘东智先生,197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01年至2006年担任法国赛峰集团销售总监,2006年至2015年担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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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业务总监。现任公司租赁事业部总经理。
刘东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财务总监简历
邓珍容女士,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CPA。2005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担任项目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董事会秘书简历
居平,详见前述副总经理简历
八、审计总监简历
龙芝云女士,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
计师。1996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财务副总监。2013年至2016年6月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
龙芝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理江先生,198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双环全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10
周理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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