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6-57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
披露了《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萨晟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
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前述公告进行了补
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条第 1 款“主要股东”部分修订、补充如下:
广州市时代胜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时代紫宸 100%的股权;时代地产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地产”)为时代紫宸的实际控制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时代地产总资产为 4,587,028 万元,净资产为 709,973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为 116,151 万元。
二、第三条第 3 款“交易标的的评估、审计情况”补充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
司的审计情况,即: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 C 专审字(2016)
0399 号《审计报告》,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黄埔化工总资产为 6,240.77 万
元,净资产为 4,061.91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440.1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黄埔化工总资产为 6,126.60 万元,净资产为 3,913.48
万元; 2016 年 1-3 月净利润为-148.43 万元。
三、第四条第 4 款“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第(1)项部分补充如下内
容:
1
本协议书生效后 15 日内,甲乙双方应签署并备齐办理项目公司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15 日内,
时代紫宸配合拉萨晟灏完成共管账户内全部款项的解除共管手续。
四、第六条“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补充如下内容:
拉萨晟灏将以股权转让对价扣除持有黄埔化工股权的账面价值后确认股权
转让损益,本公司将根据拉萨晟灏实现的净利润按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预计
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约 1.2 至 2 亿元。如遇国家、地方相关税
收等政策调整、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对价调整等其他情况变化,本次交易对公司净
利润的影响将随之调整。
五、补充第七条“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拉萨晟灏已与时代紫宸完成共管账户的开立工作,
23,327.43 万元的共管资金也已经转入共管账户。
2、本次交易相关财务处理的说明
拉萨晟灏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条件同时
满足时,终止计量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如本公告第四条第 4 款第(2)项所述:“在住宅地块出让方案通过广州市政
府土地管理委员会审批、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政府相关主管机构/部门的审批通过
后 15 日内,时代紫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1,300 万元。”就该笔股权转让款,
鉴于黄埔化工已经与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收回黄埔化工国有土地补
偿协议》,在住宅地块上市招拍挂前,其出让方案须按法定程序经广州市政府相
关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可能性较大;如截止 2016 年底,相关审批工作尚未完
成,拉萨晟灏未收到该笔股权转让款,则该笔款项将作为应收款项进行处理并列
示,或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其他处理。
补充后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萨
晟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更新
2
后)》。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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