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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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47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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