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7 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20.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571.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085.25 万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86.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6]156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
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
项目”由瑞东机械实施。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均为 4,000 万元,住所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泉口村,法定代表人为史正,注册
号为 330185000080953。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食品
包装机械、塑胶机械;一般经营项目:无。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瑞东机械总资产为
10,773.93 万元,净资产为 3,753.52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143.91 万元。
三、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出资,其中 3,600 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股本,
将瑞东机械的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7,600 万元,其余 11,400 万元计入瑞
东机械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瑞东机械 100%股权。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瑞东机械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能够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
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及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由瑞东机械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该专项
账户,只能用于“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
化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瑞东机械、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与瑞东机械为共同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实施监管。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
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的
发展。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
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七、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
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